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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香港高院宣判书,宗馥莉输了?
文/二湘
8月1日,宗庆后家族信托诉讼案(HCMP2772/2024)在香港开庭。结果如何,这里引源香港媒体的报道:“ 高等法院法官林展程今颁发非正审禁制令,禁制宗馥莉从户口提取资产。此外,法庭亦颁令宗馥莉披露户口的最新结余。若在2025-08-04或之后,户口内的资产转至第三方,被告亦需交代相关资料。”
如何解读?
首先这个还不是最后审判结果,只是延续了之前的临时禁令,冻结资产,宗馥莉不可以从Jian Hao Ventured(建浩創投有限公司)再调取任何资金,同时还必须披露账户内资金走向。
这个当然不是说宗馥莉就败诉了,只是说杭州的案子没开庭之前,香港这笔钱先冻结。一般这样的豪门遗产官司都要打很多年,台湾塑料大王永庆的遗产官司就打了13年之久。但是这个结果显然是对宗馥莉不利的,尤其是要求她披露建浩創投的资金走向,其实也是间接透露商业信息,而宗家不是简单的家族企业,明面上还是国资持有股份的国资企业。
另外这次裁判还公共了很多信息。首先是宗庆后和一个名为郭虹的人的手签文件,文件没有确切日期,原告称这是宗庆后在2024年1月下旬亲笔写给郭虹的文件。文件委托郭虹去香港办理宗庆后另外三个子女的信托,信托的钱的主要来源就是这个建浩創投。
根据他给郭虹的手写信可以看出,这个建浩創投并不是很多人先前以为的信托,很多人说什么信托钱没到21亿,信托就无效,其实信托根本还没有开始建立,建浩創投不过是将要设立的信托的钱的来源,并且,宗庆后已经在敦促先办继昌/婕莉的信托,而不是之前传言那样要等到凑够了21亿才开始办。另外宗庆后是要办三个信托,宗继昌,宗婕莉,宗继盛一人一个信托,每个7亿美金,而不是盛传的一个21亿的信托。
这份判决书还披露了宗庆后和宗馥莉在2025-08-04签署的一份委托书,相对于手写信,这份委托更有法律效力,通过这份委托书,可以看出宗庆后对这个信托还是深思熟虑的。现在我们来逐条分析一下这个委托书:
委托书第1个条款说明建浩創投是一家公司,唯一股东是宗馥莉,唯一董事是宗庆后。
第2条说明了建浩創投的钱主要来自两部分,(1)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(HSBC Hongkong)开设的账号下的资产。(2)在高盛、渣打、瑞银、工银、中银等其他银行开设的账户内的资产。其中汇丰银行据传是17亿美金,其他几个银行有多少,外界不知。
委托书第3个条款确认宗馥莉代持宗庆后的资产,包括这家公司股权及资产。宗馥莉和宗庆后达成了以下协议:
一、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三个境外信托A、B、C,受益人分别是宗继昌,宗婕莉,宗继盛及其子女。
二,“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之宗氏家族信托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、宗婕莉、宗继盛及其子女,信托利益为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,受益人不包括该等人士的配偶。
也就是说宗继昌,宗婕莉,宗继盛三个人就算离婚了,他们的配偶也别想分到这个信托的一分钱,另外,钱是给三个人及其儿女的,宗庆后想的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。
三,“甲方委托乙方设立的宗氏家族信托为不动本信托,即信托资产继续在HSBC Honckong进行固定收益投资,只就利息收益进行分配,任何人士不得主张动用信托财产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。”
也就是说,这个信托不动本金,只用利息。那么,利息有多少呢?我查了一下,对于7亿美金的巨款, 汇丰银行私人定制利息可以协商至5%,那么每年的利息有3500万美金之多,乖乖,绝大多数人,几辈子都挣不到这个钱吧,只能说,投胎是个技术活。
其实最有看头的是第四条:“在完成上述“三”项之后,对于其他银行存放的财产,甲方确定将所有资产利益归属于乙方,由乙方自行处理。” 可见宗庆后还是留了一手,就是宗馥莉你得把这三个7亿信托办好给弟弟妹妹,其他银行的钱才能归你。
建立信托的钱来源是第一部分资产,我的分析是第一部分资产的钱,也就是汇丰银行的钱加起来应该是超过21亿美金的。宗庆后闯荡江湖这么多年,手里没有21亿,怎么敢立21亿的信托呢?那问题出在哪?根据他和郭虹的信的第四条:汇丰账目美金尚不够,请把人民币换成美金。“你细品,钱是够的,只是美金不够,汇丰现有17亿美金,其他可能是人民币,但还没得及换成美金。就算汇丰的钱不够,宗庆后别的银行的钱肯定也是能补足的,但三个信托迟迟没有建立,原因何在,很简单,被委托人宗馥莉不想或者是在拖延执行这个委托书了。
除此之外,这份判决书还展示了另外一份协议,协议签订于2025-08-04。宗馥莉与同父异母三兄妹认可宗庆后遗嘱合法有效,三位指定继承人宗馥莉、施幼珍、王树珍全权负责遗产继承事务,其他人不会有异议。宗馥莉承诺将建浩创投在汇丰香港账户中的资产设立为三个信托,专款专用、不可撤销。前期由私人信托公司管理,后续由对方指定人员接手,宗馥莉交付完成后不再参与。各方也同意互相配合。
也就是说,他们那时候有个共识,宗庆后的遗嘱海外子女认可,宗馥莉则设立三个信托。
此外,法院还公布了宗庆后于2025-08-04签署的两份遗嘱。其中一份涉及他名下的离岸资产(不含建浩公司及其相关财产);另一份则针对他在中国大陆的境内资产。两份遗嘱都没有将宗氏三子女或者杜女士列为受益人,受益人包括宗馥莉、施幼珍及宗庆后的母亲王树珍女士。遗嘱执行人均由陈汉(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)与郭虹担任。
可见宗庆后的本意就是想把娃哈哈大部分资产留给宗馥莉,宗馥莉做接班人,但是给美国出生的宗氏三子女一人一笔巨款。只是宗馥莉签订了这么多协议,还是没有照办,宗家海外三子女大概在协商无效下,不得不把宗馥莉告上法庭,这恐怕是宗庆后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了。
其实不管是宗馥莉,还是杜建英,都是比我们大多少个级别的富豪,真轮不到我们同情。但很多人希望宗馥莉赢下这场官司,担心她如果败诉产生不良影响,担心婚生子女权益受到侵害,这也可以理解,毕竟她是正室所出,赢了似乎更符合大众对合法继承的理解。但从这个官司披露的信息看来,无论是这些白纸黑字的协议,还是她父亲亲笔留下的信托安排,宗馥莉都可以置之不理,抛开骨肉亲情不谈,是否还有诚信问题呢?
我在这篇文章《宗泽后再爆料,宗馥莉的恨可能成为回旋镖》里写过,这场家族风波,没有赢家。现在,随着法院要求披露资金流向,大量原本封闭在家族内部的商业信息和企业构建正被摊在阳光下,不仅让公众窥见了宗氏家族错综复杂的财富布局,也给企业投下了不确定的阴影,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浮出水面,品牌蒙垢,宗庆后一妻一女一布鞋的形象也被彻底摧毁,最终演变为子女公开撕裂、商业信息外泄、企业和宗庆后声誉受损的“三输”局面。
宗庆后是出色的企业家,把一个校办工厂办成行业顶尖,的确不简单。他生前是企业的超级权威,家长制作风,既舍不得全交出去,又不愿彻底交下来,既要又要,也因此埋下了今日撕裂的伏笔。多层账户、多份委托、严格的信托设计,每一步都透露出强烈的控制欲和精打细算,只可惜功亏一篑,信托在他死之前没有建好,生出这么多是非。
宗庆后生活简朴,人称布鞋首富,他也在访谈中说:“你说我什么首富也好,什么也好,多么有钱。只要不拿出去送给老外,就应该都是我们中国人的财产。我就吃这么点,用这么点,钱还是拿来再投资,再来解决就业,再为国家创造税收,说到底,还是社会的。“
现在再看这段话,的确是颇具讽刺意味,他说只留给后人一点点,但显然,这一点点有点多。他真正想留给子女的是“子子孙孙无穷匮也”的保障,如果真的能像比尔盖茨那样将大部分财富捐出,反馈给社会,只给儿女留几百万,估计宗家子女也不会这样撕破脸皮,大打出手了吧?
2010年,盖茨与巴菲特发起了著名的“捐赠誓言”(The Giving Pledge),承诺将至少一半财富用于慈善,迄今已有来自全球29个国家的240多位亿万富豪签署。但在其中,真正签署的中国富豪屈指可数。这背后不仅仅是慈善理念的不同,更是文化传统、家族观念、法律制度与社会信任机制的差异。
在中国,第一代企业家的财富传承,往往不只是法律问题,更是权力的内斗。宗庆后遗产大战是一个中国式家族传承难题的缩影,他留下的,不只是一个信托的谜局,也是第一代创业者始终未解的难题,财富如何善终,家族如何善继。
二湘,喜欢码字,著有长篇小说《暗涌》《狂流》,小说集《重返2046》,最新小说集《心的形状》。
~the end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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